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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元月1日,使所有勞動者翹首期待的日子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將實施。
為了切實依法用工,使勞動者的權益落到實處,公司決策層圍繞“維護職工權益、深化民主管理、平等協商簽訂合同”問題,采取了一系列的舉措,確保用工方面開好局起好步。
一、把貫徹落實《合同法》,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,作為企業生存發展條件。
公司從領導干部做起,從穩定職工隊伍入手,組織班子成員專門學習《合同法》。董事長馬之清說:“實行新《合同法》,要求我們學會提高平衡勞動者與企業利益的能力。要做到規定動作不走樣,努力建立規范有序、公正合理、互利互贏、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。
通過學習,使領導層達成共識,共識才能雙贏。在此基礎上,利用辦公會、班前會對職工宣傳、引導,增強職工自我保護意識。
二、把規范企業的規章制度作為更好地維護好職工權益的前提。
為了使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更透明、更深入員工、更合法,對原有的制度進行了完善和補充,推出了八章70余條的職工獎懲制度,并通過職代會通過,以此規范員工的言行舉止,使職工做事有標準、工作有規范、業績受獎賞、違紀必追究。
三、把依照新法找差距,改不足作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落腳點。 如今,公司人力資源部廣泛聽取職工意見,依據《合同法》五大新亮點,結合企業情況、科學界空崗位性質,合理確定各工種的合同期限,逐一落實法定條款,全力打造共謀發展,互利互贏的新型勞動關系。 |